
- 索 引 号: SM12101-1200-2018-00260
- 备注/文号: 田政办〔2018〕74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大田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文件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切实解决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度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
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扶贫领域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明建村〔2018〕18号)。我县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103户,具体是均溪镇4户、石牌镇12户、上京镇14户、太华镇8户、建设镇3户、广平镇1户、华兴镇4户、梅山镇5户、文江镇4户、湖美乡2户、吴山镇2户、谢洋乡3户、武陵乡17户、屏山乡6户、济阳乡7户、奇韬镇11户。2018年5月全面动工,2018年11月底全面完成。
二、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和补助标准
(一)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县住建部门要根据上述部门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制定简明易行的评定办法,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二)分级分类补助标准。依据危房改造对象的改造方式和困难程度,确定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1)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6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4500元给予补助。(2)五保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4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3000元给予补助。(3)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30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2000元给予补助。(4)其他贫困农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1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0000元给予补助。上述补助标准中均含每户7500元中央补助资金。“四类重点对象”中央财政的户均补助标准先按1.2万元予以拨付使用,中央、省市补助标准如有提高按提高标准执行,补助标准如有不足,县财政将给予补助到位。
三、加强资金筹集
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和银行信贷等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各乡(镇)要积极落实《住建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切实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贷支持工作的通知》(建村〔2015〕191号)精神,利用好长期优惠贷款政策,整合打包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贷款。2018年,对D级危房农户的危房拆除重建贷款提供贴息补助,给予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农户每户不超过3.5万元危房拆除重建贷款90%的贴息,贴息期限1年。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县财政各承担50%。2018年,省级从省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贴息资金,用于D级危房拆除重建农户的融资贷款贴息补助。通过指定现有投融资平台承接危房拆除重建贷款贴息,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对贷款农户名单和相关贴息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后上报省住建厅审定,由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贴息资金。县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结合当地实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改造对象融资贷款贴息补贴,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农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四、强化资金监管
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或变相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并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先按审批补助额度拨付规定比例的补助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县住建局要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补助金额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县财政局要牵头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五、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改造
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配、工程进度计划、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等落实措施,同时迅速将任务指标逐一分解到村,落实到户到人。
农村危房由当地依据住建部《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要按照消除直接危险,同步提高房屋整体强度的要求科学实施,确保质量安全。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尽可能引导农户按规划统一建设,集中建设村镇住宅小区。各乡(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参加统规统建的零星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参建。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新建房屋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六、规范操作程序和建设标准
(一)农户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危房改造审批表》(附表1),拆除重建的,还要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填写《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住建局,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示。县住建、残联、农业、民政、国土、党史研究室等部门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协审、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住房状况、贫困类型、拟改造方式等。
(五)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原则上,拆除重建改造后的农房,1至2人户上限控制在60-75平方米以内,3人及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并不得超出《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1〕189号)规定的每户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严禁改造中出现新的半拉子房。
七、抓好质量安全管理
各乡(镇)要加强农村危房监管。凡辖区内农村危房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应立即发动村民先搬离,组织加固修缮或拆除重建,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引导选用省市县级通用图,也可以选用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继续推进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责任。乡(镇)村建站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节点和上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县住建局应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对集中重建工程加强抽查检测和技术指导服务,并发动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各相关单位要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后竣工验收。县成立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小组,其成员由县住建局、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审计局、残联、党史办组成,验收合格后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应填写《福建省XXXX年度危房改造验收表》(附表2),验收内容包括:属于拆除重建的,要对照设计图纸,逐项检查施工情况;属于修缮加固的,要重点检查加固部位修缮情况,是否符合结构安全要求。
八、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危房改造风貌管理
属于传统村落中危房改造的,应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确保结构安全和风貌管控到位。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除统规统建外,不搞大面积平整场地,不搞削山填塘,不破坏原有山水肌理和道路走向,尽可能保留原有形态和风貌。村庄风貌管理要求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各县住建局应在开工前将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送达危房改造农户,属于个人设计的要进行施工图审查。
九、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附表3)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各乡(镇)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危房信息的录入、确定和动态调整。县住建局要逐户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附件),相关信息录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完成录入工作后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台账,并将危房改造台账送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复核确认后,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审核确定。农户身份及危房信息发生变化的,每年年底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调整。按照住建部要求,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农户档案信息录入是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并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农村危房改造业务培训。同时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乡(镇)应于每月30日前填写好月份进度表(附表4),将本月本地区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送县住建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十、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危房改造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县发改、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将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县住建局要会同县发改、财政等部门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村〔2013〕196号)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属地原则,由各乡(镇)政府负总责。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密切配合。县住建局牵头,县农业局、民政局、残联、财政局等单位密切配合,数据共享,相互衔接。各乡(镇)负责“四类型”户和危旧房屋的排定,县农业局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认定,县民政局负责五保户、低保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的革命“五老”人员认定,县残联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认定。县发改、财政、民政、国土、农业、残联、审计等部门要在县政府领导下,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1.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2.福建省2018年度危房改造验收表
3.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4.各地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月份进度表
5.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
附件1
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县(市、区)名称:
户主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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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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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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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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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人均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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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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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类别 |
□五保户 □低保户 □贫困残疾人 □原苏区、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 □革命“五老”人员 □其他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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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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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其他 成员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与户主 关系 |
职业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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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结构 |
□混合结构 □木结构 □石结构 □生土结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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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状况 |
□严重破损房 □部分严重破损房 □一般破损房 □无房 |
房屋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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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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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意愿 |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
自筹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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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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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设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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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渠道: |
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级补助 万元、农户危房改造贷款 万元、农户自筹资金 万元、其他社会捐助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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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户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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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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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情况 说明 |
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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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评议意见 |
经调查和村委会评议,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建议补助其(□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住房,如作为补助对象,我们将督促其按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单位(盖章 )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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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
经调查和评审,上述情况属实,建议补助其(□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住房。
单位(盖章) 调查人: 乡镇领导: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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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意见 |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同意其对房屋进行(□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共安排补助资金 元。 单位(盖章) 调查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福建省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县(区、市) 乡镇 村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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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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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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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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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型 |
□五保户 □低保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 □原苏区、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 □革命“五老”人员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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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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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方式 |
□集中统建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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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房屋结构 |
□混合结构 □木结构 □石结构 □生土结构 □其他 |
改造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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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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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造 验 收 记 录 |
属于拆除重建的,对照设计图纸,逐项检查施工情况如下:
验收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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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修缮加固的,重点检查加固部位修缮情况(是否符合结构安全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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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补 助 |
已补助 |
剩余补助 |
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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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重建 |
修缮加固 |
拆除重建 |
修缮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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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是否同意该农户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并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房屋业主(签字):
承建工匠(签字) 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 (签字、盖章): 乡镇村建站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漳州、泉州等地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改造验收记录应体现改造后农房是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附件3
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地 址 情 况 |
农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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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设区市 |
县(市、区) |
乡(镇)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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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户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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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数 |
民族 |
农户贫困类型 |
上年家庭 |
旧住房 |
旧住房 |
旧住房结构类型 |
农户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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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造 情 况 |
进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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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原因 |
改造方式 |
改造后房屋 |
改造后 |
改造后 |
批准日期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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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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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政府补助资金 |
农户危房 |
农户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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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补助资金____ 万元、市县级补助资金____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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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照片 |
改造中照片 |
改造后照片 |
附件4
各地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月份进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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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县(市、区)住建局 统计月度: 月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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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开工户数 |
竣工户数 |
已落实的各级补助资金数额 |
县级财政已拨付各级补助资金数额 |
完成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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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补助资金 |
省级补助资金 |
地方各级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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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下达年度任务数量 户 |
户 |
户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国家下达年度任务数量 户 |
户 |
户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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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
1.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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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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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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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贫困户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贫困残疾人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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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相关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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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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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市)县(区)镇(乡)村组 |
建造年代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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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土木 □砖木 □砖土混杂 □木结构 □石木 □砖混 |
设防烈度 |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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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单层 □两层 |
开间数量 |
间 |
建筑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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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材料 |
前墙: 后墙:山墙:内横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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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类型及材料 |
□平顶 □单坡 □双坡 ;□柁梁+檩条 □木屋架+檩条 □穿斗木构架 □硬山搁檩; □小青瓦□粘土平瓦 □钢板瓦 □树脂瓦 □草泥顶 □茅草顶 □石板屋面 □预制板 (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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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屋危险状况与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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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房屋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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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 |
□a级:完好,地基、基础稳固。 |
□b级:基础埋深略小;有轻微不均匀沉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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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基础埋深偏小;有明显不均匀沉降。 |
□d级:地基失稳;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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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 |
□a级:砌筑质量良好;无裂缝、剥蚀、歪斜。 |
□b级:砌筑质量一般或较差;有轻微开裂或剥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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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砌筑质量很差;裂缝较多,剥蚀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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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柱、梁、檩 |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有轻微干缩裂缝。 |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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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明显挠曲,或出现横纹裂缝;梁檩端部出现劈裂;柱身明显歪斜;柱础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4;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柱身严重歪斜;柱础严重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3;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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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屋架 |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自身稳定性良好。 |
□b级:有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自身稳定性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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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横纹裂缝;端部支座移位或松动;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明显歪斜;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端部支座失效;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严重歪斜;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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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柱、梁 |
□a级:表面无剥蚀;无裂缝;无变形。 |
□b级:表面轻微剥蚀,或出现轻微开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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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表面剥蚀严重;出现明显开裂、变形。 |
□d级:表面剥蚀严重,钢筋外露;出现严重开裂、变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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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 |
□a级:无变形;无渗水现象;椽、瓦完好。 |
□b级:局部轻微沉陷;较小范围渗水;椽、瓦个别部位有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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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较大范围出现沉陷;较大范围渗水;椽、瓦有部分损坏。 |
□d级:较大范围出现塌陷;大范围渗水漏雨;椽、瓦损坏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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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房屋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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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没有损坏,基本完好; (房屋各组成部分:各项均应为a级;土木、砖土混杂结构,及泥浆砌筑的砖木、石木结构不应评为A级) |
□B级:轻微破损,轻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b级;土木、砖土混杂结构,及采用砌筑的砖木、石木结构最多可评为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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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中度破损,中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c级) |
□D级:严重破损,严重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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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房屋抗震构造措施:□基本完备 □部分具备 □完全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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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议 □加固维修 □拆除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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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负责人: 鉴定成员: |
机构(单位): 鉴定日期: 年 月 日 |
房屋状况评定解释说明
1.结构形式 1)土木结构:指土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2)砖木结构:指砖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3)砖土混杂结构:指土墙与砖墙混合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4)木结构:指木柱、木构架承重的房屋结构,北方常为抬梁式或三角形屋架,南方常为穿斗式。 5)石木结构:指石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6)砖混结构:指砖墙承重、混凝土(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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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险状况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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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房屋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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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 |
1)砌筑质量“良好、一般、很差”的标准可从两方面进行评价:一是看砌筑灰浆强度,抗压强度在5.0MPa以上为良好(抠一小块,脚踩不碎),1.0MPa以下为很差(手捻即成粉末);二是看砌筑水平,是否横平竖直,上下错缝,灰浆饱满。 2)“裂缝较多”指平均每片墙上均有受力裂缝出现。 3)“严重开裂”指至少出现3处以上严重裂缝,裂缝宽度超过10mm,单条裂缝长度超过2.0m。 4)“严重歪斜”指墙顶最大相对位移超过50mm。 |
木柱、梁、檀 |
1)“明显挠曲”指肉眼能轻易观察到的弯曲变形。 2)“横向裂缝”指由于木材截面尺寸偏小或荷载较大,导致抗弯承载力不足产生的横向拉开的裂缝。 3)“柱础严重错位”指承重木柱柱底有超过1/4直径部分已经滑移到柱础支承面之外(部分落空)。 4)“柱身严重歪斜”指柱顶相对偏移尺寸超过柱平均直径的2/3以上。 5)“拔榫”指榫头从卯口中拔出。 6)“榫卯节点失效”指榫头折断,或拔榫,或卯口劈裂,已不具备连接或承载能力。 |
木屋架 |
1)此处木屋架包括两类形式:一类是三角屋架形式,有木的,钢木组合的,小型钢焊接的,这类多是80年代以后做的;另一类是传统的抬梁(柁梁)式,由抬梁(柁梁)与其上瓜柱组成。第一类上下弦杆,腹杆齐全,节点连接与支座支承牢靠,第二类抬梁(柁梁)在端部支承稳固,无转动或移动趋势,满足以上条件可视为“自身稳定性良好”。 |
混凝土柱、梁 |
1)“剥蚀严重”指混凝土表面碳化、风化、或腐蚀严重,部分保护层已经剥落,钢筋外露,构件承载能力严重受损。 2)“严重开裂、变形”指裂缝已接近或超过截面钢筋位置,裂缝处部分钢筋已经屈服。 |
屋面 |
1)屋面“沉陷”指由于局部檀条、椽子变形,屋面局部出现下沉的现象,但尚未塌落。 2)屋面“塌陷”指由于局部檀条,椽子严重变形或折断,导致屋面局部塌落,形成空洞。 |
Ⅱ房屋整体: 1)A级:各组成部分全部为a级。注:土木、砖土混杂结构,及泥浆砌筑的砖木、石木结构,由于材料性能差,施工工艺落后,即使观感完好,但存在原始缺陷很多,存在安全隐患,因此综合考虑,不建议评为A级,应进行加固维修。 2)B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b级。 3)C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c级,1)中所述混杂结构和泥浆砌筑砖木、石木结构。 4)D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d级,或全部达到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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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1)抗震构造措施包括:基础有地圈梁;墙体有构造柱、圈梁等抗倒塌措施;木楼屋盖有竖向剪刀撑、纵向水平系杆等稳定措施;楼屋盖与墙体有拉接措施;墙体洞口与洞间墙尺寸符合要求等。 2)一般情况下,近年建造的砖木或砖混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可能“基本完备”其他大部分应为“部分具备”或“完全没有”。 |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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